基于多部门推诿的处置方式
日期:2023-08-15
基于多部门推诿的处置方式
日期:2023-08-15
2016年4月,债务人从债权人处订购了一批机器设备备件。之后,由于债务人经办业务员离职、交接不顺畅导致该笔款项搁置,一直未支付。债权人于2019年7月委托本案律师尝试通过商业账款处置,以实现债权。
通过调查显示债务人系当地知名制造企业,曾获得政府专项补贴。债务人于2017年进行重组,被现今的母公司收购,此后未有其他变更事项。债务人涉诉情况较少,且未有重大债务或贷款违约行为。遂初步判断债务人正常经营、具备偿债能力。
债权人委托案件后,律师随后立即对证据进行了有效整理,通过整理发现有效证据仅有3组:其一为《备件订购单》,其二为《送货单》,其三为《增值税专用发票》,其它资料均未有获得。
证据不利因素如下:
订购单和送货单上载明的内容显示:仅有债务人员工签字,均未加盖债务人公章。不排除债务人以怀疑单据真实性为由